酒社惠罗胖 发表于 2024-1-5 18:45:48

红酒也会过期?让店家赔上千元一瓶!

本帖最后由 酒社惠罗胖 于 2024-1-5 18:52 编辑

酒摄会:过期一年的红酒,引发热议!。日前在某视频APP有人上传自己在吃烧烤的时候喝到了过期红酒。事发山东,淄博,一个最近以烧烤出圈的城市。

      该顾客称,他来吃自助烧烤火锅,看到展台上有一瓶酒,他以为这个区域内的酒都是可以拿来喝的,于是他拿着喝了。喝了一口感觉味道不对,就看了保质期,不看不知道,这可把他吓了一跳。酒的保质期是三年的,再一看酒是生产于四年前,也就说已经过期快一年。


生产日期


保质期标示


       顾客顿时感觉到哪哪都不得劲了,于是赶紧叫来了店员。店员一看到顾客拆开这个酒都懵了,这酒怎么还有保质期啊?说着赶紧叫来了店主。

       店主也是从来没见到过这种情况,这个展台并不是他们的自助区,离自助区也有一定距离。不知道为何,这位顾客去拿展台上的酒去喝,之前还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呢!


       他对顾客解释道,这个是他们的展台,不是自助区,这个酒也是为了摆着展台上好看,就很久没有拿走了,结果没想到这个顾客喝了。


       没想到自己一时的大意,险些酿成苦果。店主为了息事宁人,和顾客进行商量过后,就称按照《食品安全法》中进行赔偿,赔了顾客1000块钱,这事就算过去了。

       但是顾客觉得还是有必要把视频发出来给大家提个醒,他觉得作为店家要注意,不要随意摆放东西,摆放了应该给大家提醒标明,不然像他一样误喝了,麻烦也很大。

         此事上传过后,大家都讨论起来,有人认为既然是展示产品,确实应该要放一些标识提醒顾客,总有不明所以的顾客会误拿展台上的东西。

         还有人认为,既然已经赔偿了,就不要再发出来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嘛。

         无论是什么情况,顾客已经喝到了过期的酒,那就是店家监管不力。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店家应该要承担什么责任?

         店家因为自己的疏忽,放在展台的酒过期了,但是并没有提醒任何人,展台里的食物酒水等不能拿去食用的标识,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店家所摆放的红酒已经过期了,在并没有任何标识的情况下,导致不知情顾客拿了红酒喝了,店家要承担全部责任。

      此外,在展柜里的食品过期要及时更换,否则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这些大家有兴趣可以在《食品安全法》中查阅相关的规定。
酒摄会关注是部分回复中提出疑问,为什么酒还有保质期?不是一般都没保质期的嘛?

          酒摄会各位仔细看视频截图,有没有发现,这位顾客与店家均表示这是红酒,但细看标签,有没有发现,根本不是这回事。就像酒摄会在葡萄酒百科中提及的葡萄酒(红酒)有没有保质期一文中所说明:真正的葡萄酒均不再标示保质期。

         山东淄博这家烧烤店内的所谓红酒其实只是调味酒,这和很多包装的”鸡尾酒“是一样的生产管理标准。


国家标准中对保质期免标示的规定内容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4.3.1规定,酒精度大于等于 10%的饮料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


法国龙骑士干红葡萄酒--即红酒,酒精度12.5%(vol)

       葡萄酒,比如酒摄会引进的法国波尔多、罗纳河谷,以及葡萄牙等地的葡萄酒,平均酒精度都高于12%,是高于国家标准。

      在酒精度10%vol以上的的酒,不需要标明保质期的原因是,酒精浓度超过10%,具备很长的抗菌性能,只要保持包装完好及保存得当,酒体是不容易受微生物侵害变质。

      不过酒小幺想到一个更可怕的“猜测原因”,有没有可能是调味酒当成红酒来夸大宣传自己店内自助餐居然还有红酒喝呢?毕竟人人以为酒水类多喝是最划算的(因为贵,所以值得在自助餐里吃回本)。或者说这就是出售的,标价很高,顾客才选择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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